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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一人追杀一队,可还行?(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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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提了一下,马克沁便消失不见。徒留地上一摊水渍。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办到的。

而此时,赵传薪叼着的雪茄还未灭呢!

手再扬,一把李恩菲尔德匣式步枪在手。

咔!

拉上枪栓。

回头,他朝英华喊道:“敛之先生,记得要好好报道今天的事。内容我都替你想好了,标题是——震惊,北洋军残害百姓。

内容是——赵传薪遭遇以王占元为首的北洋军迫害,逼不得已奋起反抗。赵传薪浴血奋战,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点上了最后一根雪茄烟,仰天长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胆肝两昆仑!”

“……”

英华一愣,好你个滑头。

“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加上最后一句谭嗣同的诗,这看似悲剧英雄,可实际上却什么都说明不了。

因为不是敌手,却没说败;在血泊中,却没说倒。

而那个标题,更值得玩味。

很博人眼球的。

别说,英华还真想试试看,这种手法会不会让《大公报》销量激增。

说完,赵传薪不等英华答话,便扛着步枪出了门。

有男生大声问:“赵先生,你要去哪里?”

赵传薪头也不回的摆摆手:“追杀他们去!”

众人听得一呆!

北洋军一个协差不多得有四五千人,当然来的没那么多,估计一二百人是有的。

一个人,追杀一二百人,可还行?

虽然演讲效果很拉胯,但也算是纱布擦屁股,在这群学生面前漏了一手!

赵传薪还是比较满意的。

他没开玩笑,扛着步枪真的追杀了过去。

砰!

砰!

砰!

不知这其中有几人,将来平步青云,能当个军阀头子。

赵传薪提前扼杀了这个可能,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民于倒悬。

他即便用步枪,也是一枪一个小朋友。

前面的王占元被副官搀扶着,和一群溃败的北洋兵一同玩命的跑。

至于为何要扶着?

因为肾上腺素激增后遗症是手脚发软。

他自己跑不动!

回头看看,每一声枪响,就有个手下倒地,王占元也不用副官扶着了,身体重新焕发力量撒丫子就跑。

副官:“……”

赵传薪追一群人很有经验,因为在美国的时候都经历过。

这要分情况的。

如果他只是追几个人,那使劲追就是了,或许会有个把人回头搏命,但是问题不大。

可若追上百人,那不能咬的太紧。

否则万一指挥官没死,吼上一嗓子,可能他们仗着人多有心理优势杀个回马枪。

这类似古人的围三阙一的道理。

赵传薪远远吊着放风筝,一次一人,跑着跑着开一枪。

唯独一点,对方体能不怎么样,他同样如此。

跑着跑着双方都累了。

但还是逃命的人,更胜一筹。

毕竟赵传薪跑慢了没损失,他们跑慢了会没命。

反正最后赵传薪跑不动了,嗓子都快冒烟了。

他坐在一户民房墙根呼哧带喘,不禁拿出水咕咚咕咚的灌了两口。

北洋大学的礼堂内,众师生听不见枪声后,英华第一个站了出来:“走,出去看看。”

礼堂大门口地上全是金属弹壳,还有赵传薪退下来丢弃的供弹板。

英华伸手拦住众人:“等等,伱们先别过去,我今天是带着相机来的,我要拍照!”

一个男生激动的脸色涨红。

今天亲眼目睹了一个传奇战神,是如何以一人之力,力抗百人军队的场面。

即便主角不是自己,也足够他拿来炫耀好多年了。

他说:“敛之先生,一会儿拍完照,我能捡弹壳做留念吗?”

英华跑着拿来相机,咔嚓,拍照。

“好了,可以了,你们捡弹壳吧。”

甭管是男生还是女生,蜂拥而上,七手八脚的去抢。

有人捡了好几个,有人一个没捡着,就朝拿了多个的去讨要。

可是,一群人闹闹哄哄过后,往外一瞧。

不知是谁开的头。

弯腰:“呕……哇……”

旋即起了连锁反应,几乎有一个算一个,都开始哇哇大吐起来!

不管是看到的还是闻到的,都让他们这些没见过战争的普通人受不了。

张露锋吐完了,擦擦嘴角,搞的袖子上全是恶心的残留物。

他恨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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