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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桃看李晟对自己的提议无条件支持,心里对他的好感蹭蹭地增加。

春桃柔声问道“你去镇子来回需要多长时间?”

“骑马跑得快些的话大约一个多时辰”李晟回答。

春桃算了算时间,如果李晟买回来调料就开始炖骨头的话,晚饭时能吃上。“好,你先吃饭然后把药吃了,再去镇子买调料。”

春桃把饭菜端到堂屋,让李晟去堂屋吃饭。

春桃开始写调料单子,春桃跟着刘爷爷和刘奶奶学过写字,再加上前世刘子禅从小就练习书法绘画和弹古琴,这些爱好一直伴她成年参加工作,闲暇之余还会写写画画、弹弹琴调节情绪和心情。她前世书画和弹琴的造诣也很高,现在刘春桃的书画技艺是不能相比的,但现在的刘春桃琴弹的比她前世要好。好在刘爷爷和刘奶奶已过世了,没有人知道她的这两项技能以前是什么程度。

前世她的爷爷很喜欢研究用中药材来做各种肉吃,爷爷做的卤肉比熟食店里卖的还好吃,今天刘春桃不准备做卤肉,只想买简单常见的几味中药材和调料来炖排骨和大骨头,熟了后蘸蘸料吃。

她拿着写好的调料单子来到堂屋,李晟已吃完饭了,粥喝光了,馒头还剩两个。

春桃把调料单子递给他说道“先去杂货店买,杂货店没有的去药铺买,我去厨房端药,你喝完就出发。”

李晟答道“好”接过单子一看,惊讶得眼睛瞪得溜圆,仔细又看了看单子,这字写得也太好了吧,字体清瘦洒脱,笔锋遒劲有力,这没有十年的功夫是写不出这样的字。李晟是读圣贤书长大的,书法那写得也很好,对于字的好坏一眼就能分辨出的。

春桃的字刚劲中带着秀美,刚柔相济恰到好处,很俱欣赏性。这个春桃真是多才多艺,还会治病,这下彻底颠覆了李晟以前对春桃的认知。春桃不但长得漂亮而且还才华横溢,他李晟可是找到宝了。

李晟欣喜之余还是有点心存疑惑。

李晟心里犯着嘀咕,春桃端药进来了,递到他面前说道“温度正好快喝了吧。”

李晟接过药碗说了句“谢谢春桃姑娘”一饮而尽。然后望着春桃说道“你的字写的很好,而且还懂药理,春桃姑娘知识很渊博啊!”

春桃看李晟疑惑自己,镇静地回答“我跟刘爷爷刘奶奶学了很多东西,刘爷爷说我天分很高,几乎把他毕生所学都教给了我,我很感激上天给了我这个学习的机会,我也是勤奋好学的所以会懂得多些。”

春桃见李晟还是半信半疑,心想“狡猾的家伙你的老底老娘还没摸清楚,你倒先开始质疑老娘我了,你再怎么怀疑你也找不到证据的。”

然后得意地看着李晟说道“怎么感觉姐姐我学识渊博你自叹不如了?怎么你个猎户也识得字?还会欣赏书法?”

“嗤,小丫头片子给谁当姐呢?你学识渊博,我也满腹诗书,咱俩般配的很,我李某能娶到你这样的才女真是三生有幸啊!”

春桃见他说得离谱了,故意生气说道“谁答应嫁给你了,别得意得太早。”说着从身上的佩戴的荷包里取出一两银子,递给他说道“用这个银子买吧。”

李晟看来看银子,心想这钱是小丫头攒了很长时间的吧。这的确是春桃以前卖绣品时她娘给她的零花钱,她舍不得花一点一点攒起来的。

这点钱对于李晟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普通农家来说一个月的生活开销也不到一两银子。

李晟没有接银子,对春桃说道“银子我有,你做好肉让我吃就行了。”

春桃翻了个白眼说道“你带来的肉,当然让你吃了。”

“好”李晟说完大踏步出了堂屋,骑马走了。

春桃把银子又放到荷包里,心想不要拉倒姐正缺钱呢?

春桃在厨房整理李晟带来肉,她先把骨头剔出来,留了一些炒菜用的鲜肉外,把剩余的肉切成长条状用盐先腌上,好用来做熏腊肉。做完这些紫婵看看天色该做午饭了,她上锅蒸上糙米饭,然后把鲜肉切成薄片,切了一盆肉片,家里好久没这么痛快地吃肉了,准备做大葱炒肉片儿,再做个蛋花汤。

临近午时,弟弟刘文韬从地里回来了,春桃看他弄满身满脸的灰土,就在厨房外面的大土灶上烧了一大锅的水,让他去西厢房洗澡,又给他找来干净的衣裤。

春桃的水还没烧热,总和她弟弟一起玩儿的泥蛋儿来了,手里拿块儿粗面饼子,身上背着背篓,看样子是要去捡柴火。泥蛋儿比弟弟大一岁,但比她弟弟长得瘦小多了。

泥蛋儿是个可怜的孩子,五岁时父母相继染病过世,大伯家收留了他。大伯家也是人口多,上面有三个堂兄,还有两个堂弟,一大家男娃子,家里也穷的很。再加上他大伯娘是个吝啬的,泥蛋儿经常挨饿还受堂兄弟的欺负。

泥蛋儿和弟弟能玩到一起,经常来春桃家,春桃娘是个心善的,赶上饭食就让他一起吃,刘文韬穿小的衣服给他穿,时间长了泥蛋儿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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