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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捡到东西的的四种处理办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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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问张小二:“我们接下来会请刘执法者给大家普及一下捡到东西的相关法律,你是继续连线帮我们普法还是说断开连线。”

张小二说道:“今天这个事情本身就是因为我而起的,而且我也想了解更多捡到东西的规定,继续连线能够帮到你们的话,那就继续连线。”

王平对着杨霞的手机说道:“下面,我们有请执法者刘明为大家说说拾取他人遗失的物品,该怎么做。”

刘明说道:“捡到别人遗失的物品,一般分四种处理办法。第一种,主动联系失主并归还的,比如捡到类似手机和钱包之类,这样的东西基本都是能够联系到失主或者失主的亲朋好友的。第二类,找不到失主,直接就近交给执法局,让执法局通过查看监控等办法寻找失主,等失主来认领的。而这前面两种,我们有明文规定,失主拿回东西后,至少需要按照遗失物品价值的百分之五最多百分之十的钱给捡到东西的人做酬劳。我们倡议大家都做好人,但是我们也倡议大家对他人的善意要做出回报。这一点很符合我们主播的账户名字风格。”

张小二问道:“如果对方不给酬劳,会如何呢?”

刘明回答:“如果对方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给酬劳,捡到东西的人有权利一直扣着对方的东西,直到对方同意给出酬谢。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给酬劳,东西不要了,那么你就可以拿来自己用,而不算非法占有他人遗失物。”

王平问:“那么还有两种处理办法呢?”

刘明:“第三种,就是不想多管闲事,虽然捡到了,但是又直接丢在原地了。第四种就是捡到后,直接自己占为己有自用了。前面三种处理方法都合情合理,无需承担什么责任,而第四种处理是违法的,算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了。如果被发现,证据确凿的话,不但要赔偿,还可能被拘留的,如果是巨额高价财物,还可能被判刑。”

张小二说道:“那像我这样才捡到东西,就被威胁辱骂的呢?”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失主威胁辱骂捡到东西的人,则东西任凭捡到东西的人处置,不管是随便丢了,还是自己那回家自己用。且,还可以用这个为依据,直接起诉对方诽谤。”

张小二说道:“刘执法者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当时不把手机丢了,直接录音保留证据的话,那个手机都可以算我的,我还可以起诉他?”

刘明说道:“按照法律法规来说,是这样的。问题就是,你直接把手机丢了,然后还进湖里去了。所以,你自己没有证据了。如果没有主播愿意给你寻找证据,你无法证明对方威胁辱骂你,而监控画面可能只看到你把手机丢水里去了,那样的话你很难证明你的清白。”

张小二连连点头。“还好,我跟好人主播求助了,要不是你给我撑腰,我估计得憋屈死。被人骂还要被当成坏人还得赔钱。好人主播,我的清白全靠你了。”

王平摆摆手:“我既然承诺了,就不会忽悠你。但是我还是要再次提醒你一句,我愿意帮你的前提是,你要坚决的去起诉对方,不能够放过这样恶心人的东西。如果你因为对方花钱买通你,而选择和解,那么你就会在快音上名誉扫地,而我也会把你列为本账户的无耻名单里。”

张小二好奇:“无耻名单?好像没看到这个东西啊。”

“你当然没看到,因为那个名单还没出来。无耻名单将会把那些求助于我后,接受了我的帮助,却不完成约定的条件的人列入无耻名单。”

刘明问道:“那么这个无耻名单里的人会有什么后果么?”

“如果是约定了酬劳的,比如这位张先生。不管他是按照约定去把对方送进监狱了,还是被钱买通了而放弃了尊严。至少十万赔偿的百分之五酬劳,是必须到位的,如果不给,除了挂无耻名单里,我还会提起诉讼。虽然我们没有签合同,但是现在这样网上聊天或者视频谈好的约定,法律也是认可的。而只要我还活跃在快音上,那么挂我在我的无耻名单上的人,基本就相当于被钉上了耻辱柱。我有多红,那些名单上的人就会有多声名狼藉。可能有的人根本不在乎名声,那是因为名声不够臭,当名声臭大街时,那真是人嫌狗憎。”

王平问刘明:“捡到东西的人有帮失主保全财物的义务么?”

“没有。失主自己都没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凭啥要求一个陌生人保全他的财物。只要不是故意损毁,或者占为己有,都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王平思维发散开,又问了一个跳跃性的问题:“那么如果一个人摔倒或者突发疾病倒地,旁边路人救助不当而造成更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的,救助的路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刘明略一思索,答道:“这得分情况了。如果只有你出手救助,但是因为你不懂得医疗常识,虽然你救助却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你无需承担因为救助措施不当而造成的过错的责任。如果有人出言告诉你救治方法错误你依旧用错误的方法,或者你自己懂得救助常识却采取错误的方法,那么你就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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